《黑龙江水利科技》论文版权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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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为原创作品,论文的署名作者均对论文稿件有实质性贡献,顺序无争议;该论文不涉及泄密、不存在重复投稿问题,不存在任何剽窃、抄袭他人的行为,不包含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侵害他人权益的内容,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2.由论文的通讯作者(未标注通讯作者的为第一作者)负责论文的修改、答疑、校对,处理样刊及稿酬等与稿件有关的所有事宜。通讯作者必须审读全文,包括:全文学术观点和文字表达无误;数据及图表正确无误;名词术语规范;统计学处理正确;法定计量单位正确;参考文献与原文逐一核对无误。
3.论文作者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著作权及相关财产权转让给《黑龙江水利科技》编辑部,包括对该文的部分或全文具有但不限于以下的专有使用权:汇编权、发行权、复制权、翻译权、网络出版及信息传播权;许可国内外文献检索系统和网络、数据库系统检索和收录;允许或通过各种介质、媒体以及其他语言文字出版和使用本文的权利;以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或以后出台的法律规定的方式使用本文。
4.编辑部同意作者可以在下列情况下继续使用该论文:①申请专利;②学术报告和讲演;③非商业性的学术交流;④经编辑部允许并授权的其他活动。
5.同意该论文在《黑龙江水利科技》首次发表时,按约定由作者交纳审稿和版面费,若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交纳任何费用。
6.同意该论文在《黑龙江水利科技》纸质版和网络预印版发表后,向作者支付一次性酌致稿酬,该稿酬已含该论文版权转让的费用。 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时不再需要支付稿酬和使用费。
7.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8.本协议书所决定转让的事项对全部作者均具有约束力,并指定作者之一作为代表签署,签字作者保证其本人具有签署此协议书并做出各项承诺之全权。
9.与以上格式条款不同的特别声明:
版权所有人签字
作者指定的代表人签字:
若作者代表(或第一作者)为在读研究生时请作者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导师审查签字:
签字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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